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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家电“以旧换新”有望延长期限
相关专题: 市场行情  发布时间:2010-06-01
资讯导读:  本报讯 从去年开始在北京地区实施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原定于昨天到期,不过记者昨

本报讯 从去年开始在北京地区实施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原定于昨天到期,不过记者昨天从北京地区家电卖场了解到,根据北京市商务委的口头通知显示这一政策将继续实施,预计延期到明年底结束。卖场表示,在接到有关部门的正式文件之前,他们还将维持现有的家电以旧换新规定、程序及补贴标准。

据卖场人士介绍,目前他们只是接到了商委的口头通知,称新文件下发前先不要暂停以旧换新业务,但目前各商家都没有接到书面文件。

卖场人士分析,由于原定试点期已经到期,但还没有新的政策文件出台,因此预计在下一个执行期内各项政策都应该不会有变。不过北京市商委人士对政策是否延期则表现得比较谨慎,称这一政策是国家统一实施的,他们也在等国家商务部的有关文件,在文件下发之前他们肯定不可能先行发文。

截至记者昨天发稿时了解到,商务部尚未发布有关新文件。而业内人士分析,由于从去年开始实施家电以旧换新的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福州、长沙等省市被确定为“试点”,而这些试点地区的成效相当显著,因此可以推断试点之后应该是更大规模地推行,而不应是停止。

根据国家政策,北京、上海、山东等九个试点省市从去年开始试行彩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五大类家电的以旧换新,卖出旧电器的消费者最高可以享受到新电器售价10%的政策补贴款。这一政策受到了试点地区消费者的积极响应,截至今年5月23日,试点省市家电以旧换新销售新家电已经突破500亿元,销售新家电1312.8万台,回收旧家电1387.5万台。其中今年3至5月份家电以旧换新销售额环比增长21%,政策带动家电消费作用明显。

来源:北京青年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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