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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大优惠举措刺激家电消费
相关专题: 综合资讯  发布时间:2012-03-29
资讯导读: 错过了家电以旧换新的消费者,可以在为期一个多月的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中,再次享受到买家电享补贴的优惠。本周二,苏宁电器与天津市

错过了家电以旧换新的消费者,可以在为期一个多月的“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中,再次享受到买家电享补贴的优惠。本周二,苏宁电器与天津市商委联合宣布,即日起携手国内一线家电品牌启动“2012消费促进月”,活动将持续至5月6日。

天津市商委商管处刘处长直言,此次天津市商委联手苏宁电器以及海尔、三星、西门子、海信、创维、康佳、惠而浦等众多家电厂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消费促进月活动,目的就是为了引导消费,刺激需求。自去年年底以来,随着空调能效补贴、以旧换新等政策的终止,家电下乡等家电刺激消费政策也将在未来逐步停止,高速增长的家电市场迫切需要新的举措刺激消费。今年春节以来,家电市场整体消费疲软,持币观望气氛浓厚。等待“五一”大力度促销再买家电,成为很多消费者的共识。消费促进月活动的启动,或将带动市场整体需求爆发。

家电以旧换新最高10%补贴政策,让很多消费者动心,将家中的电器置换。在这次商务委牵头启动的消费促进月活动中,消费者可以享受到信贷消费、节能补贴、家电消费补贴以及网络消费优惠补贴等5大优惠举措。

“消费促进月活动的补贴力度,堪比家电以旧换新。所有补贴、优惠,都是当场返还,力求让消费者享受最低价。”苏宁电器天津地区管理中心总经理姚凯表示。具体来说,从3月31日开始,公租、廉租房、两限房 、经适房、 婚房消费者,可凭相关证件到苏宁各店免费领取家电消费券,凭此券在苏宁购家电单件最高可享受300元优惠。此外,消费者至苏宁各店购买彩电、空调、冰洗、热水器、小家电等一级、二级能效产品,便可享受最高10%节能补贴,补贴上限可达400元。以一款价值5000元的液晶电视为例,如果是一级能效产品则可享受400元补贴,再加上门店原有的买赠、直降等优惠活动,最终的活动力度可达到7折左右。

值得关注的是,最快在5月份,新的家电消费替代政策即将出台。此前,商务部部长陈德铭表示,正与相关部委研究制定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的接续政策,新的刺激政策将与节能环保和新消费模式相结合。与此同时,今年商务部将更加着力于促消费长效机制的建设,即完善流通体系、扩大服务消费、促进网络购物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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