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锁定制造企业
据了解,日本早在2001年4月1日起就开始实施《家电回收再利用法》,家电回收费征收主体为消费者。而在欧洲,欧盟向家电生产企业征收费用给专业回收公司,用于回收和处理废旧电子产品,当地生产商已经将其纳入成本,通过销售已经反映到消费者的购买价格中。
但在我国,由于长期的充分市场竞争,家电行业毛利率长期偏低,对于没有废旧家电处理工厂的家电企业,同时销售规模又比较大的话,由于一方面需要支付大额的家电回收费用。如果彩电、冰箱、空调和洗衣机这四类产品按照2012年整年预计数据来计算的话,光这四类产品(不包括电脑)即可征收资金超过17亿元人民币。
一方面,《办法》实施将给我国制造企业带来较大的压力,另一方面,废旧电子产品处理行业仍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家电行业龙头企业纷纷进军废旧家电处理行业。目前已经获得废旧家电拆解资质的企业有长虹、TCL和海尔,美的正在河北邯郸申请废旧电器拆解资质。
根据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家电、消费电子产品报废量年均增长20%。据2009年以旧换新政策统计,具备拆解资质的企业有105家。业内分析人士据此估算,我国年废旧处理能力总量约2000万台左右,废旧家电处理行业仍有巨大发展潜力空间。
“现在是节约型社会,《办法》志在必行,企业建废旧家电处理工厂是早晚的事,晚建还不如早建,早建早受益。”中国视像协会秘书长郝亚斌对记者表示。
全产业链企业占优
7月1日《办法》的正式实施,将打破废旧家电产品来料的区域限制,对于具备较大废旧家电处理能力的企业来说,“吃不饱”问题或将有望解决。分析人士表示,对具备全产链的企业,配合有效的回收体系,将是重大利好。
长虹早在2004年就开始从事家电产品绿色特性研究,参与了由清华大学承担的国家863计划项目“家电产品绿色特性分析和典型部件再资源化研究”。2008年成立工程技术中心,陆续承担了3项废家电再资源化领域的国家和省级项目。在国家项目支持下,长虹以自主研发为主,同时与清华大学、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等高校科研院所展开合作,针对废旧家电关键零部件的再资源化进行技术和设备研发,取得了多项研究成果。由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四川长虹格润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总投资额达5亿元的项目全面达产后,将达到废旧家电200万台的年处理能力。
“长虹针对家电产品金属材料和非金属材料的高值化利用、高价值元器件重用的拆解等关键技术进行了研究,形成了废旧电视、空调等再资源化利用的系统技术。成果整体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其中在废旧等离子屏的银回收处理技术、线路板元器件拆解工艺和装备方面达到国际领先水平。”长虹格润公司技术总监郅慧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
由于长虹在废旧电器处理技术方面研发布局早,在等离子屏中回收银的技术在国内外领先,而在线路板元器件拆解工艺和装备方面也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长虹凭借着完整的上下游产业链和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厂,形成了一条可循环的家电产业链,抗风险能力明显,企业全产业链优势突出,甚至未来产品在生产设计时就可以考虑产品拆解等问题,将大大降低产品的拆解难度,对未来家电产品的标准化设计也大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