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仙桃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发现余某3人在出租屋内存放大量家电下乡标识卡及相关印刷设备,立即以非法经营案立案侦查,后抓获李某等犯罪嫌疑人13名。
民警侦查发现,李某在经营电脑专卖店时,有人找他收购废弃不用的电脑家电下乡标识卡,他发现利用家电下乡标识卡可以骗领财政补贴,于是邀约余某3人在淘宝网上注册店铺,购买和销售家电下乡标识卡。李某等人销售了22万余张家电下乡补贴标识卡,按照每张卡平均骗取300元补贴推算,共给国家造成6600余万元损失。
李某上线还有80多条,每个上线都是一个犯罪网络,其下线有220多条。仙桃市向25个省128个地市移交近300条线索。8月3日,公安部在全国发起“2·21”专案集群战役,抓获犯罪嫌疑人50余名。目前,山东、湖南、黑龙江等地还在继续追查。
案件点评:好政策不完善漏洞多
省公安经侦总队政委肖洪祥介绍,本案侦办说明我国推行新政策有漏洞极易被犯罪分子利用。一是政策制定还不完善。国家制定家电下乡政策时没有同时配套制定标识卡管理政策,只是作出简单规定。比如,国家规定家电生产企业向商务部如实申请标识卡,一机一卡,卡随机走。但生产企业申请100张卡,结果只生产80台机器,另外20张应该作废,但因缺乏监管,企业将多余的卡倒卖给经销商。
二是为推广新政放宽执行力度。家电下乡政策制定之初规定,必须是农民本人拿户口本到财政部门领取补贴,后来为加大推广力度,政策放宽,经销商可代替农户集中兑付补贴。这一政策松动,给经销商编造虚假资料、骗领补贴提供犯罪空间。
三是相关部门监管缺位。有些地方财政部门未按国家政策规定对补贴2台以上农民进行检查,有些地方在违规通报中只是内部处理,未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查证。
专家建议:举一反三完善政策
针对本案折射出来的惠农政策遇到的问题,省经侦总队专家从预防违法犯罪的角度提出了建议。
加强和完善标识卡监管。商务部门应加强对中标生产企业标识卡的申领额度、生产、配发、申请作废、流转等环节严格监督管理,不定期抽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确保“一机一卡”、“机卡对应”、“卡随机走”。对违规销售家电下乡产品、故意泄露标识卡信息的企业和销售网点要严肃查处,取消其中标销售资格,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财政补贴申领环节的审核和监管。取消由销售网点代办申请补贴的方式,规定由农民本人申领财政补贴,确保“人证一致”、“票卡一致”。财政部门要及时公示补贴结果,按一定比例定期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