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改委开出针对三星等6家境外面板企业的3.53亿元垄断价格罚单中,有1.72亿元退还给了国内相关的彩电生产企业,不过昨日有媒体报道指出,这一笔钱被中国视像协会和深圳市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彩联)全额“截留”。中国视像协会秘书长白为民回复本报记者称,该报道说法失实,实际情况是彩电企业“自愿”将退款留在中彩联(而非视像协会),不存在截留一说。
1月4日,发改委披露,对韩国三星、LG,我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中华映管和瀚宇彩晶等六家国际大型液晶面板企业2001年至2006年的价格垄断行为进行处罚,包括责令退还、没收和罚款总金额达3.53亿元。在这笔超过3亿元的罚单中,TCL、创维、康佳、长虹等9家国产彩电企业将直接收到1.72亿元退款。
彩电企业“没有分到一分钱”
而就在业界开始讨论彩电企业收到这笔退款之后是否应该让利给终端的消费者之时,一则“彩电企业没有得到一分钱”的消息让业界咋舌。
媒体引述“国内一家彩电企业相关人士”的说法称,在中国视像协会秘书长白为民主持的一次会议上,白为民表示面板企业的退款已有50%到账。这1.72亿元的退款中,50%协会留用,50%返还给受损企业。但之后又决定退款全部留作经费和行业基金,用来给中国企业进行专利保护和反垄断保护。进而得出“协会全额截留退款”一说。
白为民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截留”一说与事实不符,实际的情况是,退款退给了由9家国产彩电企业合资成立的中彩联,并非退给视像协会。
白为民透露,调查价格垄断是彩电企业全权委托中彩联操作的,中彩联是为各家企业服务的,虽然她也在中彩联挂职,但中彩联与视像协会不能等同。
“钱留在中彩联是各家彩电企业自愿提出的,如果企业不愿意留,中彩联不可能留下这笔钱”,白为民说,当时各家企业的想法是退款集中在一起可以解决一些各家企业集中和共性的问题,如购买核心专利。
业界:仍盼后续调查价格垄断
创维彩电事业部总裁刘棠枝也表示,将退款留在中彩联是经过企业同意,法律手续也是完备的,“不可能存在截留行为”。这一说法得到了多数彩电企业的认可。
值得注意的是,昨日媒体报道引述的某国产品牌相关人士已不愿再次对事件进行表态。
中彩联的官网显示,这是由TCL、长虹、康佳、创维、海信、海尔、厦华、上广电、新科、夏新等10家股东(夏新已退出)共同投资组建而成的一家公司,旨在解决中国彩电行业面临的知识产权问题。
不过由于受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的直接指导,并且白为民在两个组织均担任要职,彩电企业通常也将两者视为一体,“从严格法律意义上来说,两者当然都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退款给协会还是中彩联,性质完全不一样。”一位不愿具名的国产彩电企业相关人士说。
出现此次的“截留”乌龙事件,在业内人士看来,一方面是由于视像协会和中彩联的身份混淆所致,另一方面也不排除部分家电企业对退款没到自己账上颇有怨言,但又碍于“面子”未能有效表达。
另外,除了关注退款事件外,有律师表示2006年以后被罚的几家国际面板巨头仍存在高度统一的价格行为,并已将相关情况反映给发改委请示进行调查。
不过截至目前,官方未对是否继续调查面板价格垄断行为进行表态。白为民也表示还不清楚能否提起新一轮调查。
分析指出,在缺乏有效证据和企业自首的情况下,发起新一轮调查存在较大难度。